河南省安阳市汤阴县编办从2005年起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实行了编制实名制管理,现已形成较为完善的实名制管理机制,切实做到了机构性质清、人员编制清、实有人数清、经费渠道清。
一是做到“三明确”,实现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全覆盖。明确“账卡”作用。台账、编卡作为审核各单位人员编制、领导职数、内设机构、经费渠道和是否纳入财政统发工资范围等内容的重要依据。明确管理部门。全县机关、事业单位的台账。编卡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统一格式、统一制作、统一发放,明确实施范围。县级党政机关、人大机关、政协机关、法院、检察院、各人民团体机关、民主党派机关、个乡(镇)机关和全县事业单位等。实行一单位一台账、一人一编一卡。
二是坚持“三结合”,促进机关编制基础工作的一体化。即与用编补员紧密结合,与“工资统发”紧密结合,与统计工作紧密结合。
三是把牢“三环节”,确保台账、编卡的准确性。严把人员新进环节,把牢人员调整环节,把牢人员减少环节。